3)第三十六章 响当当一粒铜豌豆_特战兵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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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?”彭警官拿出一个白色塑料证物袋给庞劲东看,里面装着的正是那把甩棍,上面已经站满了血迹。

  庞劲东坦然回答:“甩棍!”

  “谁的?”

  “我不知道你手里的是谁的,不过今天我的确带了一根!”

  彭警官根本不认识这个东西是什么,只知道是用来打架的。

  听到庞劲东承认确实携带了,他顿时大喜过望:“这还不是凶器?”

  庞劲东立即发问:“什么是凶器?”

  彭警官还真就知道“凶器”的定义,立即得意洋洋的回答说:“‘凶器’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,不过从法律上说,凶器的概念要因时、因地的不同而不同……”

  庞劲东打断了彭警官的话;“这么说一块砖头也有成为凶器的可能!”

  “当然。”

  “法律有规定公民不准携带砖头吗?”顿了顿,庞劲东补充说:“如果有这样的规定,好像所有建筑工人都要坐大牢了!”

  “正常人不会带着砖头逛街!”

  庞劲东没有继续谈论砖头,而是换了一个目标物:“同理可证,在一定的情形下,用内裤把人的口鼻堵住,同样可以致死。也就是说内裤也可以成为凶器,那么法律有规定不允许穿内裤吗?”

  “你……”庞劲东的这番话近似于胡搅蛮缠,彭警官愣了片刻之后,用力晃动着那根做为证物的甩棍,急赤白脸的说:“可是这东西不是砖头,也不是内裤!”

  “但是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,法律有规定不允许携带甩棍吗?”

  庞劲东逗弄了彭警官半天,只有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。彭警官立即想起,法律虽然规定有管制刀具,但是甩棍这种东西并不在其中。

  他的嘴撇来撇去,思忖着应该怎样回答庞劲东,但是始终找不到更好的措辞,结果说了一句:“不知道……”

  “你作为警察竟然不知道法律规定那些东西可以携带,哪些东西不能携带,实在太搞笑了吧?!”

  彭警官实在搞不明白,自己刚才怎么会脱口说出那三个字,不免感到有些羞惭,急忙解释说:“我不是这个意思……”

  “我管你是什么意思!”庞劲东第n次打断了彭警官的话,指着甩棍介绍起来:“这种东西是m国执法机构使用的抗暴器械,在民间作为自卫器械同样得到广泛使用。国内也一样,购物网站上面就有人公开在卖,说明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合法的。我带着甩棍防身,不能说明我有意图参与群体殴斗,就如同我穿着内裤只是为了保护生殖器官,而不是打算把谁捂死一样!”

  彭警官被庞劲东这一番似是而非的理论说得晕头转向,正在思考内裤和甩棍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的时候,一名警察推开门走了进来,附在他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。

  彭警官听了之后如同打了鸡血一般,立即又兴奋了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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