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0 正常人能写出来?_文娱:穿越后,从小酒吧开始起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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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位露脸迷醉的青年,很享受被人请教的快感,大方解说:

  “把电吉他拨得飞快,似乎要冒烟,让急速的音符压迫人的耳朵,是很常见的炫技,吉他手通过勤奋的练习,五年做不到,十年做不到,花二十年总能做到。”

  “而玩音色,也是一种变相的炫技,纯属意识流,和乐手的天赋有关,与辛苦练习没有几毛钱的关系。”

  “天赋不够的,去玩音色,弄出来的都是像杀猪一样的噪音,花再多的时间,白费力气!”

  那名小白,惊呼道:“有这么牛B?”

  长发青年听他们逼逼叨叨,终于忍不住,叹气道:“兄弟,这不是牛不牛B的问题,而是意识层面的问题,有牛B的技术,没那意识,抓破脑袋都玩不出来…”

  “靠,有这么玄乎啊?”

  “呵呵…”

  那花臂青年两只手提着啤酒瓶,站在他们身后,撇了撇嘴:“什么玩意,比达兰乐队,差远了。”

  身体,却很诚实的跟着黑心的律动,自在摇晃。

  此时的后台。

  谢添两眼微眯,晃悠着脑袋,盯着台上那道高挺的身影。

  有名穿黑短袖的青年,笑着说道:“谢哥,刘大锤有些眼光啊,这支乐队的律动,比前面的两支乐队厉害!”

  谢添在嚎唱酒吧免费看了几年的乐队演出,见多识广,板着脸道:“前奏还行,到了主歌副歌,再说!”

  “…”

  那处不起眼的卡座。

  马季的脸上,笑眯眯的。

  他听铁板烤鱼乐队排练了十几回,两只腿仍在抖、抖、抖:“大场子,音响效果就是好,出来的音色很干净!二周手上也很利落!”

  宋皓解开西服的扣子,望向舞台中间的那道高挺身影,只能看到半张棱角分明的侧脸。

  端在他手里的酒杯,随着强劲的律动,一摇一晃的。

  “能把一种音色的细微变化,玩到这个地步,少见!”

  对于乐迷来说,旋律呈线条走向,是有迹可循的。

  比如一首陌生的流行歌,听一两个小节,多少能猜出后面几拍子的旋律或是起伏变化,听個一两遍,几乎就能将整首歌哼唱出来。

  这样,人的心里有了提前的预期,没有引人入胜的神秘感,过不了多久,会对同类型的音乐产生厌烦。

  那时,再听这种类型的音乐,就想破口大骂:“写歌的,能不能走点心,别让我猜出后面的旋律?”

  要知道,人的听觉,需要新鲜的音乐元素,不断去刺激,才会对音乐,保持长久的兴趣!

  而不同的音色,对于听觉来说,就算一种刺激!

  普通听众的关注点,在歌手、旋律和节奏,不太会注意音色或编曲。

  一般的乐迷,会留意音色或编曲,不会计较得太细微。

  只有资深乐迷和从业人员,对音色或编曲的细微变化,非常明感。

  玩音色的难度。

  就像将一首歌分成很多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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