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7章 巧_斗罗:我王圣绝不做配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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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独孤博给独孤雁的零花钱是每月三十个金魂币。

  一天一个的节奏……

  和王圣一样住在独孤家的小胖子马红俊,则只有一个月一个金魂币。

  用独孤博的话说,年纪小小拿太多钱就会学坏。王圣觉得没啥毛病,独孤烁帮着马红俊进了魂师学院,付了学费和各种杂费——虽然大概率是刷脸,这种情况下还给零花钱,真的没啥说的。

  而且一个月一个金魂币,也绝对不算少了。马红俊甚至有点不好意思收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王圣荷包是很宽裕的,因此在外吃顿好的完全没有心理压力。他去的还是此前他们刚到这里那天去的馆子。

  那已经是这座小镇上看起来水准最高的,而且王圣吃着,也的确可口。

  同时他也有点惦记,当初那个在那里打工收桌子端盘子、但是却身怀魂力的少年人。

  到了餐馆,王圣先是点了几样餐食,然后就开始四下观望,却意外的并没有见到此前那个少年人。

  难道是休息?又或者说他本就是打零工,现在上学去了?

  也不对,工读生打零工补贴不少见。他在诺丁城的时候也这么做过,不过都是就近找工作才对。这里这种歇脚小镇,打零工收入比起正经的城市,可要差多了。

  更不用说,这里也没有能招收工读生的魂师学校啊。

  魂师学校哪里都是,可能一个三流小城市都有一个。可是能招收工读生的就不一样了。

  工读生名额是武魂殿和地方领主、城主协商之后的结果。一般一个村子一年一个。小一点的可能两三年有一个,大一点的一年有两三个。

  这些工读生,只有去那些有武魂殿入股的中大型、比较正规的魂师学院才行。

  而此时这种魂兽森林边上的歇脚小镇,别说能招收工读生的正经魂师学院,就连史莱克那种规模的野鸡学院也没有啊。

  王圣一边用饭一边琢磨,吃完饭之后终究没忍住,招呼店里的伙计问道:“伙计,我上次来见,见到有个差不多十岁的小孩在这里,今儿怎么没见啊?”

  “你是?”那伙计有些狐疑的看着王圣。

  “我就是前几天来吃过饭,路过的魂师。”王圣随口说道。

  那伙计仔细打量了王圣几眼,似乎确定了什么,随后叹了口气:“你说的是小雷,那孩子,哎,可怜劲的。”

  说话间,伙计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哀伤和无奈。

  “小哥,细说说。”王圣摸出一个银魂币递了过去。

  这店小二一个月的薪酬也不到两个金魂币,这一个银魂币对于他而言,已经超过一天的薪水了。当即连忙收下,然后换了一副讨好的表情:

  “这位少爷啊,小雷那孩子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来的。大概……差不多是一年以前吧,流浪到这边。我们东家看他可怜,就留在店里做点杂货,给他口饭吃。”

  王圣挑挑眉,给口饭吃,意思是没给钱?

  不过王圣没有说这个,而是点头示意对方继续说。

  那伙计叹了口气道:“小雷这孩子身子骨还行,年纪不大,可是力气却不小。眼看着再过两年就可以当个正经伙计了。可谁承想前几天惹了一伙去林子的魂师,结果挨了人家一下。当场就吐血了,虽然没死,可是眼瞅着人就不行了。哎……”

  “没人管?”王圣有些纳闷。

  “嘿,这地界,谁管啊?而且,那伙魂师身份不简单。是从天斗城过来的,好像还是个宗门,叫什么……老宋?叫什么来着?”伙计问身边的另一个伙计。

  “力之一族。”另一个伙计嘀咕了一句,显然是不太想说这个话题。

  这个收了钱的伙计却是没那么多事,点头:“对对对,力之一族。乖乖,一个个那块头,真吓人。”

  力之一族。

  王圣面色不由得有些古怪,这也太巧了一点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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